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,委托信用社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。
產品特點
使用方便,手續簡便、靈活。
產品服務對象
同一票據交換區域內的單位和個人之間的一切款項結算,均可使用支票。
產品使用提示
①申請人需在信用社開立支票存款賬戶、預留印鑒,并存入一定的資金,購買轉賬或現金支票。
②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天。
③支票上印有“現金”字樣的為現金支票,只能用于支取現金;支票上印有“轉賬”字樣的為轉帳支票,只能用于轉賬。
④支票可以背書轉讓(現金支票不得背書轉讓)。